2020年12月29日清晨,
新年将至,
在广州某街道楼道里,
一名婴儿的啼哭引起了居民的注意。
是谁狠心将他独自扔下?
近日,
白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初生婴儿被弃楼道
法院介绍,2020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英子(化名)在广州市某街道一居民楼一楼与二楼楼梯间处独自产下一男婴。6时许,英子将男婴简单包裹后独自离开,弃之不顾。7时许,男婴被一居民发现后报警并送医救治。
2021年1月4日,英子在其同居男友居住处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在排除同卵多胞胎和近亲的前提下,支持英子口腔拭子、英子同居男友口腔拭子所属个体和男婴血液所属个体符合亲生关系。
2021年1月18日,英子及其同居男友将男婴从医院接回进行抚养。
无力抚养一弃了之
面对呱呱坠地、脐带都未剪断的健康男婴,英子究竟为何要遗弃他?
“我与前男友生育过一个女儿,现由娘家代为照顾。我与现男友未婚已生育一子,现男友曾给过钱让我去做结扎手术,但我将钱拿去赌博了。”英子称,自己现在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开销主要依靠现男友,没能力再抚养多一个孩子了。
“我当时就想着,一大早把孩子放楼道上,等有居民送孩子上学路过时就会发现他,把他送去福利院。”英子离开楼道没多久,就听到有救护车的声音,她以为孩子能被收养和救助。
以遗弃罪判刑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英子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英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英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庭教育中,法院告诫英子,“生而不养,枉为人母”,漠视生命、遗弃新生婴儿的行为,既有悖于天理人伦,更触犯了法律底线,于情于理于法,均应受谴责及予以刑罚惩戒。希望她能深刻地认识到错误,痛改前非,善待自己的血亲骨肉,妥善照顾孩子,切实承担起作为母亲应尽的抚养、教育责任。
法官说法:
有特殊困难可依法送养,
而不是遗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即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办理合法的送养手续,生父母是可以送养子女的。
本案中,英子因无力抚养亲生儿子,寄希望于他人发现并将儿子送养至福利院,虽遗弃的主观恶性较小,但法理难容、情理难容!
对英子的行为,不仅应从刑罚上予以惩戒,还应对其进行法律矫治、道德教化。为帮助其修复亲子关系,使其意识到为人父母的责任感,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委托了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青年地带的社工对其开展亲职教育,并由社工对其抚养子女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督促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
下一步,白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根据个案需要与实际情况,多形式开展亲职教育,采取“一对一”心理辅导、教育讲座、亲子互动咨询等措施,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全面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云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