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已正式向全国人大建议修订《证券法》
研究修订现行《证券法》已列入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清单。
继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最新一期的《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抓紧修订《证券法》”之后,8月2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再次就修订《证券法》做出相关表述。
“自2005年《证券法》修订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和容量迅速扩大,《证券法》发挥了重要的引导、支持和保障作用。”新闻发言人说。但他同时也提出,《证券法》实施已经七年多,随着市场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证券法》相关制度规定客观上面临着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现实问题。
但是,修订《证券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记者了解到,证监会配合《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工作是向立法机关全面反映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和执法实际需要,提出法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证监会已按照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正式向全国人大提出将《证券法》修订列入新一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意见。”新闻发言人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法律修改的基础工作,确保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及时报送修改草案建议稿,证监会成立了修法领导小组,并专门组织成立了《证券法》修改工作小组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在汇总梳理近几年各方有关修法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将向系统内各单位征集相关意见。”新闻发言人透露,同时,证监会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了《证券法》修改的专项“上证联合研究计划”,将《证券法》修改涉及的相关专题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校进行专题研究。
此前,有消息称,相关监管部门将《证券法》的修订内容分解成十个方面的课题涉及资本市场各个层面的基础性制度,包括证券的定义、证券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证券交易所、中介组织等。修法小组正组织按照这十方面内容进行专题研究。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会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证监会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在进一步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后报送立法机关,并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1993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开启了中国资本[0.00%]市场法制化进程。1999年,《证券法》颁布实施。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证券法》在2005年进行了修改完善,现行《证券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
专家表示,现行《证券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部分条款已逐渐与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不相适应,有必要抓紧对其进行修订完善,建议尽快将《证券法》的修改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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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出去年5月券商创新以来首张资管罚单
核心提示:因求规模而轻视核查,差点被骗走10亿元,上海证券日前被上海证监局暂停了新增资产管理业务。而在此前,上海证券已经被该局处以监管谈话惩罚。记者独家获悉,日前,证监会已开出2012年5月券商创新开展以来的首张资管"红牌"罚单。
因求规模而轻视核查,差点被骗走10亿元,上海证券日前被上海证监局暂停了新增资产管理业务。而在此前,上海证券已经被该局处以监管谈话惩罚。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证券的案件暴露出券业过度追逐资管规模增长的弊端。一轮创新风暴过后,今年券业资管将面临挤压风险的发展局面,告别规模高速增长的时代。
第一张资管创新"红牌"
日前,上海证监局叫停了上海证券新增资产管理业务3个月。这也意味着,上海证券除已有的资产管理产品,在3个月内不得新增产品和再开展相关新业务。
这是自去年5月份后,以资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开展以来,证监会给出的第一张直接在既定时间内限制入场的"红牌"罚单。
"希望事情能快点过去。"上海证券一位人士表示,从涉及相关案件以来,公司不仅接到了监管部门的核查,公司相关领导也"四处奔走",希望事情能尽早妥善解决。
记者从该券商人士处获得了这份发送给上海证券的处罚通知单。
上海证监局在处罚通知单中称,经查,该局发现上海证券在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未全面覆盖各个业务环节,未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形成有效的分级授权机制控制风险,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中出现越权操作,未审慎选择合作对象、未认真进行尽职调查、未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未向委托人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未明确约定业绩报酬提取标准等情形。
据此,上海证监局认定,上海证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业务管理混乱并导致相关业务出现风险。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海证券上述系列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上海证监局责令上海证券予以限期改正,从今年6月9日起至8月31日期间,暂停该公司新增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同时,上海证监局还表示,上海证券必须在今年8月20日前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上海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红牌"前已被监管谈话
据记者多方了解,早在上述"红牌"罚单出台之前,上海证券已经被上海证监局采取了监管谈话举措,相关业务负责人已被证监局叫到监管当局接受监管谈话。
据悉,彼时,上海证监局调查认定:上海证券在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未审慎选择合作对象、未认真进行尽职调查、未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等情形,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并导致相关业务出现风险。
据此,上海证监局认为上海证券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该规定第三条明确写道: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客户进行分类,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产品或服务,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或服务。
上海证监局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今年5月15日,要求上海证券相关负责人王毅于2013年5月20日14 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该局405会议室接受监管谈话。
据熟悉上海证券的人士介绍,王毅是美籍华人,此前在上海证券负责基金研究的,对基金价值有自己的估值和判断。
尽管上海证监局表示,被采取监管谈话的上海证券可以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上海证券最终没有申诉和诉讼,而是接受了监管谈话处罚。
"业内都以为监管谈话就完了,没想到还被暂停了3个月业务。"一位券商资管负责人分析,这或许也是监管层想借此警示其他券商的作用,毕竟在前一阵追求通道业务规模中,不少券商都存在些许拿不到台面的东西。
"华东地区的券商资管相对激进,去年我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边的通道业务已经如火如荼开展了。"深圳一家中型券商资管业务负责人认为,随着通道费率越来越低,为券商带来的利润十分有限。
据上海证券2012年年报显示,去年该券商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33万元,同比上期的128万净收入出现大幅下降。此外,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1日,上海证券共有六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其中4款产品的单位净值在1元以下。
过度追求规模违背风控
据业内人士介绍,险些酿成大祸的上海证券10亿元骗局看上去让人有点"难以置信"。
根据证监会内部通报,在该案件中,上海证券因过度追求通道业务规模增长,并未进行项目信息核查和投资人的背景调查,就将10亿元汇入介绍人所设的银行账户中。
而项目介绍人通过伪造虚假身份,假借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引得上海证券陷入骗局,企图用虚假项目骗取该上海证券的10亿元资金。
值得庆幸的是,有关部门发现异常后,通知银行及时冻结了该笔资金,最终介绍人和投资人并未将10亿元资金转走,未造成实际的损失。
据资管圈内人士介绍,该骗局案情并未全部对外通报,圈内对骗局中很多具体细节并不清楚。但有一个关键信息是,上海证券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即进行了汇款,这完全违背了现有的证券公司风控规定。
"现在市场上项目一抓一大把,可是真正能操作的项目少得可怜,优质项目早就被银行瓜分掉了,流出市面的项目都有各种各样'漏洞'。"据江西一家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表示,通常一段时期内,会有一批因为质押担保、相关证明文件不全等问题项目被银行"刷"下来,流到信托公司、券商等风控指标稍微灵活的金融机构手中。
"去年券商资管政策松绑以来,我们也接触过很多项目,但是大部分都因为风控问题而放弃了。"据金元证券资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例如股权质押类项目,行业较为中肯的质押条件是,对于流通股的质押,质押率为4折左右的情况下,资金年成本为11%左右较能被接受。但一些有质押需求的股东往往提出质押率高达5折,资金成本10%的条件。
据了解,6月初,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上海证券业一次内部座谈会议中,点名批评了上海证券的风控无作为,指出各证券公司必须严加防范,提高风控意识,尤其是要提高项目甄别能力和风控能力。
通道吸金魅力何在
据上述江西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介绍,目前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纯通道费率为千一到千五不等,相比信托公司而言,该项费率更显得物美价廉,所以很多此前和信托公司合作的银行都转向和券商合作,利用券商资管通道开展业务。"信托渠道的通道费率通常在1%或1%以上呢。"上述项目经理表示。
"现在啥业务都讲规模。"一家上市券商机构业务部相关业务人士透露,为了接洽来自银行、其他中介机构的项目,券商的通道业务甚至可以做到"象征性"收费。在部分券商眼中,通道业务除了能增厚业务规模赚足面子之外,还能获得其他更多的业务机会。"例如做一宗股权质押的项目,可以藉由业务合作机会要求股东在指定营业部做质押,营业部也能获得一定费用收入。"上述相关业务人士指出,通道业务往往还可能是各项业务的起点。"关键是要先将"项目"揽过来再说。"
规模之外的,是激励。据了解,去年以来各家证券公司都表示要大力发展资管业务,部分券商给资管部门的业绩提成比列也较高。"40%的提成比例都可以有。"内地一家中型券商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证券的案件暴露出券业过度追逐资管规模增长的弊端。也因该案,证监会随后就叫停了券商资管纯通道业务,并在证券业掀起了一项声势浩大的资管核查运动。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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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再融资楼梯已响 证监会:传闻及时披露信息
融资会否成为压垮创业板的最后一根稻草?证监会昨日表示,要尽快开启创业板小微企业的再融资。另外针对目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踪的情况,证监会建议公司应做到快速应对、及时披露。
创业板再融资要尽快开启
证监会昨日下午表示,要适当放宽创新型、成长性企业的上市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小微企业的再融资。证监会目前正就证券法修改征求各方意见,下一步将尽快形成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然后报送全国人大,争取将证券法修订纳入明年立法工作计划。
虽然创业板今年已经步入第四个年头,但目前创业板的资本运作主要是通过股票增发并购重组,而以募资为目的的再融资至今尚未开闸。有分析指,过去创业板超募现象成风,超募资金尚未进行有效合理消化,讨论再募资不合时宜。但经过四年发展后,上述“环境”的限制问题已逐渐解决。首先,首批挂牌上市的创业板企业的募集资金基本已使用完毕,另外监管层也对创业板公司提出了强化现金分红的要求,因此部分创业板公司存在再融资的需求。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创业板的“抽血”功能暂时被禁,因此才得以在今年的主板和中小板熊市当中独善其身。虽然监管层至今仍未明确IPO的重启时点,不过一旦再融资启动,创业板或将再度面对再融资的压力。
除了创业板再融资之外,近日抛出再融资方案的房地产公司新湖中宝以涨停报收,令市场对房地产再融资开闸的预期进一步提升。针对房地产再融资的有关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的口径没有变化。但他也表示,棚户区改造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的住宅概念不一样,所以证监会将依据国土部的意见来认定。
对传闻要快速应对及时披露
针对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踪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正在引导上市公司应对传闻的能力,做到快速应对及时披露,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他说,上市公司一旦知悉实际控制人重要信息,应第一时间充分披露信息,因为它对股价波动产生影响。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已经有金螳螂、明星电缆、国腾电子、大有能源、兴蓉投资和金路集团等6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负责人涉嫌违规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但相关的上市公司直到相关媒体爆料后才纷纷发布公告,对公司股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此外,针对网络上对原深交所李某举报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上述舆情,目前已要求深交所尽快核实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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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老鼠仓”现形 涉案金额超10亿
晨报讯(记者 王洁)国内公募基金爆出史上最大“老鼠仓”。中国证监会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博时基金马乐涉老鼠仓”一案的相关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今年6月,证监会对博时基金马某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经完成调查,下一步将移送公安。马乐非法获利金额较大,交易涉及70多只股票。
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重申了“证监会对老鼠仓等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因此成为国内公募基金史上爆出的最大“硕鼠”。资料显示,自2007年以来,已有超过10位基金经理深陷“老鼠仓”。截至目前,被处罚金额最高的是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一审被罚1800万元。
据深交所交易监控系统显示,马乐在股票操作上与两个账户高度关联。其中,有一个资金总量达10亿元的关联账户,其仓位尤其是小盘股仓位,与博时精选基金的仓位高度重合。据分析,马乐在2011年4月12日至2013年6月21日任职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通过“先进先出”的方式,私下购买该基金仓位中的小盘股进行获利。此外,监管部门还查出另一个隐秘账户,该账户可能由马乐间接控制,通过股票操作,该账户资金从不足1000万元被炒到300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6年7月起,马乐历任博时基金公司的研究员、研究部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2011年4月12日,马乐被提拔为基金经理,与余洋共同管理博时精选基金。2011年5月4日,余洋离任,博时精选基金由马乐单独掌管。今年6月中旬,马乐称,因身体原因辞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一职。
针对“马乐涉老鼠仓”一事,博时基金昨日回应称“对此类事件零容忍”,并表示,欢迎广大持有人、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运作管理进行监督。博时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马乐事件”出现后,公司在第一时间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针对行业格局变化和业务创新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强风控合规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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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房企再融资政策口径传达三大新信号
“证监会关于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的口径没有变化。”8月2日下午,记者将上市房企再融资问题再度抛出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如是回应。虽然口径未变,但当天早上新湖中宝[9.94% 资金 研报](600208.SH)发布再融资方案,仍引发市场关注。
三年来首个指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再融资预案出炉,与监管层对于政策口径的再释义,已经传达了新信号。
事实上,资本市场已非常熟悉这条口径的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我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我会将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监管层表态始终如一。
6月28日首次回应以来,这条口径被再三琢磨,而其实际指向,则众说纷纭。
在监管层人士看来,该口径表达的并非目前证监会不进行相关涉房上市企业的再融资审核,而是指向“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其改变意味浓厚。这意味着,证监会接受涉房企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和IPO申请。
如将视线拉回2010年,可以发现其中的变化。2010年10月15日,证监会发文指出,为贯彻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精神,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此后,一度传出有房企重组进展的情况,证监会也出面澄清只是对存量的申请按既定程序审批,并未接受新申请。
对于再融资申请,证监会的口径则一直维持在要征求国土部意见的基础上,并已与国土部在2010年底建立联动机制。但2010年以来,众多房企再融资预案终止实施,相关上市公司鲜再提预案,涉房上市企业的再融资申请呈现实质性暂停状态。
根据监管层的近期变化,涉房上市企业的再融资已可申请,新湖中宝的公告也证实涉房企业投向房地产开放项目的再融资运作已有新进展。
第二点关键在于再融资的投向标的。
上述监管层人士指出,证监会政策口径中指向的国务院2010年国十条与2013年新国五条政策,涉及的是居民住宅业务为标的的再融资等上市公司资产运作计划。新湖中宝投向的是棚户区改造业务,这与国务院相关调控要求中的调控标的--居民住宅业务--不是同一个范围。
8月2日,一位沪上券商策略研究部人士对记者指出,新湖中宝的案例意味着未来房企的再融资或是有条件开闸,或对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的开闸。
另一方面的信息也在佐证资本市场对于房企融资政策有条件开放。3月15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此后,房地产资产证券化项目涌现,海印股份(000861。SZ)公布商业地产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意向。
据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已有房企着手准备相关资产证券化项目,但标的并非居民住宅类项目,而是商业地产和保障房等不在地产调控政策范围内的项目。
虽然案例与监管层口径都已给出足够的想象空间,但房企再融资是否开闸、证监会在贯彻房地产政策方面的尺度把握究竟如何,仍需待新湖中宝等案例的进一步进展而定。
上述监管层人士指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落实需要多部门的配合执行。
“证监会一直在接收材料,但要经国土部意见征求程序。”一位上市房企人士指出。这或意味着,新湖中宝能否通过国土部的征求意见程序,将是房地产再融资政策走向的关键风向标。